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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乡村教师,要设法盘活教师队伍“存量”

发表日期:2015-4-5 作者:杭州学而优家教网 电话:18968083847
近日,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乡村教师支持计划。这次从国家层面把优化乡村教师队伍当作重要任务来抓,我作为一名乡村教师自是满心欢喜。会议提出,建设乡村教师队伍要多措并举,其中提到要拓展乡村教师补充渠道,这势必会为乡村教师队伍引入新鲜血液;同时还提出要提高乡村教师生活待遇等举措,这为提高乡村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应该能发挥较明显的促进作用。

  结合个人观察与思考,我认为,国家支持乡村教师,还要设法盘活教师队伍“存量”——即现有的教师队伍。补充新的教师,短期内对当前乡村教师队伍的主体影响不大,这一举措如同把一条清澈的小溪引入长江,如果现有的教师队伍的活力不能被激活,短期内整条大江的水质并不能有太大改善。当前的乡村教师队伍缺乏活力,思维与行动僵化,亟需要反复“透析”才能重新激活队伍的活力。

  要转变用人机制,破除部分教师得过且过、“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的混日子心态。由于多种原因,不少地区和学校在教师管理上显得非常无力,有很多教师消极怠工,小病大养的现象学校无力根除。实际上,国家一直提倡事业单位实行聘任制。关于教师聘任制这一块,很多农村学校并没有与教师的实际工作相结合,自然就不利于教学工作的开展。现在主要的弊病是,教师聘任制是以职称评审为基础的,某位教师只要评上了中高级职称,就意味着可以聘上相应的岗位,就可以获得相应的待遇。而且,这种待遇的调整往往是上级主管部门统一进行的,学校没有太多的话语权。

  目前,教师的职务等级在工资结构中影响较大,不仅在基础工资中占比较多,而且很多地区基础性绩效的发放也与它挂钩。虽然现在人社部门推行的岗位设置工作为那些短期内无法晋升职称的教师提供了少量的岗位等级晋升的机会,但这个幅度很有限,只有具备了相应任职资格的教师才能被聘任相应的岗位。举个例子,如果甲老师评上了高级职称,乙老师连中级职称都还没评上,拿两位教师的待遇进行对比的话,甲老师至少可以聘上七级岗位(高级教师对应的岗位等级是五、六、七级),而乙老师最多只能聘上十一级岗位(乙教师是二级教师,对应的岗位等级是十一级与十二级)。甲老师现在就是退居二线,做做教辅,你也得发给他七级岗位的工资待遇;乙老师在教学第一线呕心沥血,最多也只能拿十一级岗位的待遇。所以,现在就有了一些教师自认为职称评到位了,工作自然就松懈了;而有些年轻的教师,看着分配上的这种不公平,思想上的抵触情绪也开始滋生。当然,国家实行教师职务制度是对教师长期专业发展的一种认可,我们不可否认他们之前的付出。当前一定要扭转高职称者一边闲,中低职称者累着干的局面。我认为,当下应将对教师职务的聘任权真正下放到基层学校,由学校每年都对教师进行履职考核,比如某教师的教学工作量达不到全校平均工作量70%,那么你享受的岗位等级工资标准也应作相应的降低。

  再者,多年来教师队伍人员只进不出,现有的乡村教师队伍中,从数量上来看很多地区都超编,但学校安排教学工作时却捉襟见肘。这主要是因为有的教师随着年龄增长而体弱多病;有的不思进取,得过且过,教学能力不升反降;还有的消极怠工,出工不出力。建议当前下大力气整顿教师队伍,纵然不退出,也要实行退让机制。关键还是要把用人权交与基层学校,学校有权让少量不称职的教师落聘(当然,学校教师队伍整体活力较高时可以全部聘任),而且,一方面要让落聘教师的待遇降下来,另一方面还要加强对他们的管理和培训。

  总之,各级教育部门要从制度上等多方面大力地支持,要把用人权全方位地下放到学校,这样才能盘活乡村教师“存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