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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简单把责任归咎某一方

发表日期:2015-5-2 作者:杭州学而优家教网 电话:18968083847
师生互殴事件一旦发生,各种舆论迅速分为两派:要么指责教师忘记了“为人师表”,要么批评学生不懂得“尊师重教”。在笔者看来,纯粹出于个人立场和情感,在没有全面了解事实的情况下就妄下断言,把责任归咎到某一方,是站不住脚的。 

  师生互殴事件中,教师之所以受到指责,首先是因为现在社会上普遍认为教师不能打骂学生,甚至连轻微的体罚都不能,《教师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对此有明确规定。其次是因为教师是成年人,有理性的自控能力,而学生是未成年人,难以自控。这些说法不能说没有道理。不过,需要指出的是,这种舆论氛围客观上助长了一些学生对教师的不尊敬。而指责学生的人,大多是受我国传统教育观念的影响,认为教师即便打骂学生也是为了学生好,学生应该恪守为生之礼,绝对不能对教师不敬,更不能打骂教师。 

  当公众看到师生互殴的新闻时,一定要先搞清楚到底是哪一方引发的,切勿武断地认为一定是教师或学生的错。究竟孰是孰非,要在客观公正调查的基础上作出结论,不能简单地把责任归咎于某一方。无论是当事教师、学生、家长还有学校,事后都要理性看待、冷静地面对这类事件。校方和教育部门在处理时,一定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教师法》和《中小学生守则》、《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规章为准绳,绝不袒护任何一方,公平、公正地处理。事后,校方还应该在管理制度上进一步完善,全力预防师生互殴事件再度发生,创造“生敬师、师爱生”的良好教育氛围。媒体也要掌握适度原则,不要对这类事件过分炒作,把个案夸大到好像是普遍现象;或者在没有核实事实的情况下,就胡乱发布带有明显倾向性的报道。 

  师生互殴,可谓斯文扫地,两败俱伤:伤了师生的身,也伤了师生的心。师生互殴,有教育市场化及暴力文化影响等诸多因素,既说明当前解决师生之间冲突的手段不多、力度不够,又反映出学校对师生的心理关怀与帮助的欠缺,也是社会伦理底线屡屡被突破问题在学校的体现。 

  笔者还想对教师多说几句。古人云:“师必胜理、行义,然后尊。”意思是,教师为人师表,必须要有渊博的知识和高尚的德行,才能得到别人由衷的尊敬。教师教育学生,以理服人是最好的办法,斗殴是不能“教育”好学生的。教师只有具备良好的道德修养,才能以德“服”人,也才能让学生实现全面发展。现在的一些中小学生由于尚未成年,性格倔强,叛逆性强,这是事实。教师要“尊重”这个事实,拿出“高姿态”来,对学生“高看一眼,厚爱三分”。作为教师,还是要承担起更多的责任,建立更加和谐的师生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