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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分化背后是行政化

发表日期:2015-5-24 作者:杭州学而优家教网 电话:18968083847
据报道,山东省教育厅拟将中小学教师参加继续教育情况作为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职务(职称)评聘及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继续教育学分达不到要求的,将暂缓教师资格注册。据了解,山东省把中小学教师的专业发展作为提高基础教育质量和水平的重要条件,要求中小学教师在每5年的一个周期内,完成不少于360学分且每年不少于48学分的继续教育。行政化的继续教育效果向来颇受争议,对这一政策,众说纷纭。

  人都是有惰性的,教师也不例外。教师继续教育学分制,本是为了推动教师专业化发展而实施的,因为与教师资格、晋级及评聘挂钩,所以就具有一定的行政强制性。事实上,该项制度实施以来,在一定程度上有效促进了广大教师的专业化发展,其成效是不容置疑的。

  但是,应当看到,这种制度由于过分强调其行政制约力,导致了教师继续教育的实践偏差。继续教育的目的是为了教师专业成长,教师专业成长有内外两条途径。所谓外部途径,指的是学校或者学校之外的教育行政部门等给教师设定一个目标,引导教师达到相应的发展水平。所谓内部途径,指的是教师自觉地开展研究或者学习,不断充实提高自己,从而达到自己所确定的发展水平。教师专业发展说到底需要建立在自觉自愿的基础上,那种外部强制性的做法,尽管也可以取得一定的成效,但是其成效往往是有限的。特别是如果没有教师内在的自觉,外部的要求根本无法实现。提高教师的专业化水平,根本在于教师的自我学习和自我发展,这主要通过学习和研究来实现,这是教师专业成长的必由之路,也是最为有效的道路。近年来,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继续教育,无论全员培训,还是骨干培训,一个突出的问题就是:教师不是自主自愿地参加培训,而是被培训,是为学分或者某个荣誉而培训,是被教育。因而,其培训效果大打折扣。究其原因,除了培训内容与方式方面的因素外,一个直接的因素就是学分因素的制约。试想,如果没有学分限制,没有晋级评聘条件的制约,有多少人愿意参加培训,真的不好说。

  这种为学分而进行的继续教育,还出现了奇怪现象:只要没有人事部门的认可,任何单纯的教育行政部门的培训,无论效果如何,一律不记分。调查显示,对于一线教师而言,尽管需要必要的外在培训,但更有效的方式还是校本培训,是基于教师自身发展的专业引领、同伴互助和教学反思。但这种有效的校本培训却不能记分,岂非怪哉?前几年,曾出现过花钱买学分的笑话,只要交上一定数额的人民币,就能按时记分,由此滋生了教育腐败,这不能不引起我们的警醒。

  教师继续教育没错,关键是培训什么和如何进行培训。只有满足教师专业发展需求,调动教师自主发展的培训,才是真正有意义有价值的培训,而不在于是不是与教师资格和职称评聘挂钩。真正优秀的教师也不是外力压出来的,著名特级教师窦桂梅在总结自身成长经验时,概括为两点:一是读书学习,二是改革实践。要解决教师的专业发展难题,不解决师德问题和内驱力问题,即便再严格的措施,也会由于教师的被动应付而打折扣。

  因此,教师继续教育实行学分制,不是一有学分就灵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