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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解孩子之间的矛盾是家长和学校的共同责任

发表日期:2015-6-10 作者:杭州学而优家教网 电话:18968083847
65日下午,湖南绥宁县一名五年级女生在家跳楼身亡。她在遗书中写道:我把一个同学掐伤了,她的家长一直逼我……我只好以死谢罪。其叔表示,侄女因与一名同学发生矛盾,被对方家长带人连续多天到学校辱骂骚扰最终心理崩溃。

甲同学把乙骂了或者打了,乙同学就向自己的家长诉苦,而家长不问青红皂白,就兴师动众前往学校找甲同学问罪。这种现象,我们还少见吗?某小学生与同学闹矛盾,遭同学妈妈用高跟鞋殴打,最后引发两家家长互相挥拳混战;某初三学生和同学闹了矛盾,同学的家长就用车把这位初三学生拉到无人地区,拿刀进行殴打以及恐吓。某家长得知孩子在校被同学咬了一口的事后,竟然冲进学校教室,对咬他孩子的同学狠狠一巴撑,并凶神恶煞地说:“你敢咬我儿子,我牙齿都撬你掉,打死你!”这样的例子实在很多,也足以引起家长们反思。

一些家长面对孩子与同学的矛盾,不能冷静地站在自己孩子的角度想问题,而是丧失理智,总是把问题看在对方身上;更不能从未成年保护法出发维护双方孩子的权益,动辄暴力威胁,拳脚相加。这样的家长,应该接受一下社会和法律的教育。

要知道,孩子毕竟是孩子,他们的身心发育尚不成熟,对正确处理同学之间的矛盾缺乏认知能力,选择把矛盾告诉自己的家长、求家长帮助的心理是正常的。但是,做为家长,一定不能只听自己孩子的一面之词,应该以冷静的态度了解矛盾发生的具体情况,该善于从自己孩子身上分析问题,教育自己的孩子学会与人为善,学会化解矛盾,增长做人的智慧。能这样妥善处理问题的家长,才是有教育智慧的家长,才配做孩子做人的榜样,才是合格的家长。

消息中的甲乙同学之间闹了矛盾,甲同学把乙掐伤了,乙同学的家长就带人连续多天到学校辱骂骚扰甲同学,硬生生把甲同学逼上死亡之路。站合格家长的角度看,这样的家长实在很不合格;站在在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角度看,这样的家长的所作所为实在是犯罪,应该得到法律的惩罚。

消息说,整个过程中,学校没有阻止社会人员进入学校,也没有通知她的父母,孩子也没有和家里人说,一直藏在心里,直到她自杀后,她的父母才从遗书上知晓了此事。

面对来自同学之间矛盾一方的家长的暴力,不论是家长还是学校,都应该深刻反思如何才能防止校园矛盾演变为校园暴力的问题。除了肇事的家长需要反思和接受法律制裁外,笔者认为,学校也必须深刻反思。

我们常把课业负担过重当作导致一些学生轻生的主要原因,并对课业负担过重对中小学生造成的心理危害进行各个角度的研究。与此同时,我们还把对中小学生生命教育当作重要课程来开发。但是似乎很少有人关注并研究校园生命生态环境中的同学关系以及同学与同学家长之间的间接关系对学生心理的影响。

学生是学习主体,也是学校得以存在的主体,因此,关注和研究学生之间关系应该成为学校工作的重要内容,研究同学与同学家长之间的间接关系也应该是学校工作内容的一部分。班主任是研究学生之间的关系的主体。有经验的校长十分重视班主任的选拔和配备,因为他深知,一个好的班主任能塑造好的班风,一个班风好的班级里同学关系也相对融洽、和谐,那种令人头疼的说脏话、辱骂同学、打架斗殴、偷东西、旷课等违纪现象也相对较少发生。一个好的班主任还是发现学生之间的矛盾、分析和解决同学之间矛盾的好老师。

由此可见,要避免同学之间的矛盾扩大化,要防止家长无原则掺和并加剧孩子之间的矛盾,家长和学校必须从道德和法律两个方面共同担负起责任。对家长而言,要学会以宽容心对待双方的孩子;对学校来说,要善于挥班主任的作用;对社区讲,也要重视办好家长学校,通过家长学校的教育提高家长的素质。最后,司法机关要从严惩处对未成年孩子实施暴力的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