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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好乡村“两类学校”,需将好政策落实到位

发表日期:2018-5-8 作者:杭州学而优家教网 电话:18968083847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全面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从统筹布局规划、改善办学条件、强化师资建设、强化经费保障、提高办学水平等五个方面做了具体的阐释。《意见》中提到的五个方面指向性明确,戳中了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的弱点和痛处,为“两类学校”的发展指明了方向、明确了时间任务、落实了责任主体。

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处于基础教育的下游环节,办好这些学校不仅能为乡村学生提供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还能助力乡村振兴计划的实施。可问题是,要办好这“两类学校”,机遇与困难并存、压力与动力并行。面对利好的政策条件,要实现“两类学校”的发展,我认为,还需将好政策具体落实到发展过程当中。

第一,精准分类,精准施策。《意见》中提到,要“强化师资建设,强化经费保障,改善办学条件”,而要做到这些,在实际工作中,就要进行深度调研、科学筹划、提前预判,并加以合理保障。要使经费保障的效益实现最大化,首先要明确经费保障对象的真实现状,这就需要开展深度调研,走村入户转社,掌握“两类学校”的底数、基数,结合乡镇经济发展水平、人口基数等客观因素,合理规划学校布局、科学分配经费使用。在此基础上,还要细化保障的范围,按照基础设施、师资、经费短缺等情况一一分类汇总,按需强化保障。 

第二,挖掘潜力,激发活力。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的发展关键在教师,如何在借助外界力量有效保证师资的基础上挖掘现有教师的潜力、激发教师的从教活力至关重要。

一要切实将提高“两类学校”教师的待遇作为基础性、前提性条件,使津补贴具有差异性、吸引力。二要解决好乡村教师的职称等问题。虽然近几年各地都加大了对乡村学校、偏远学校教师晋级的倾斜力度,并放宽了一些条件,但对于大部分乡村教师来说,一级教师仍是教书生涯的终点,高级教师还存在于期望之中,这使得许多年纪较大的教师失去了向上的动力。所以,在落实《意见》的过程中,要下大力气解决这些制约性问题,在总体标准不降低的情况下适当淡化课题、优质课的权重或是增加乡村教师参赛的数量,重燃乡村教师发展的动力。

第三,构建机制,长远发展。“两类学校”的建设不是短期的项目投入,而是一项长久的工程。《意见》中提到2020年基本实现目标的时间节点,并不意味着过点就少人问津,要在落实《意见》的过程中注重“两类学校”长远发展机制的构建,形成一整套较为完善的乡村小规模学校和寄宿制学校发展的框架,在管理模式、经费保障、师资力量、办学条件、质量标准等方面继续巩固,力争使“两类学校”的发展持久长远、质量逐步提高。